6月12日,中检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》等意见的通知。
通知称,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,中检院组织制定了《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》(征求意见稿)等7个试验方法,并对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,拟将其纳入禁用原料目录。以上试验方法及禁用原料目录更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反馈意见收集截止到2023年7月15日。
在附录中可以看到,比马前列素(Bimatoprost(CAS No. 155206-00-1))、拉坦前列素(Latanoprost(CAS No. 130209-82-4))、他氟前列素(Tafluprost(CAS No.209860-87-7))、他氟乙酰胺(Tafluprost ethyl amide,(5Z)-7-{(1R,2R,3R,5S)-2-[(1E)-3,3-Difluoro-4-phenoxy-1-buten-1-yl]-3,5-dihydroxycyclopentyl}-N-ethyl-5-heptenamide(CAS No. 1185851-52-8))、曲伏前列素(Travoprost(CAS No. 157283-68-6))都拟纳入化妆品禁用原料中。
此外,中检院于去年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《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》等意见的通知中,将化妆品中的5-[(E) -2-苯乙烯基]-2-异丙基-1,3-苯二酚(本维莫德,又名苯烯莫德,(CAS No. 79338-84-4))拟纳入禁用原料目录。
也就是说,目前另有6款拟禁用原料正在“征求意见”。一旦确定,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的禁用原料数量将扩充到1290种。